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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境損失怎分配? 「贏方通吃」不實際
發布時間: 2020/05/28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席捲全球,全球病例突破500萬例,這場全球大流行災疫,引起巨大的人命傷亡和經濟價值損失。本港經濟也陷入深度衰退,今年第一季本地生產總值下降8.9%,2月至4月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為5.2%,創逾十年新高;就業不足率3.1%,亦為逾15年來高位。筆者前文提到在疫情下,本港學校停課,校方改在網上授業引起「退還學費」的爭議,從中帶出一個「教育目的」是甚麼的問題。
價值損失誰承擔 埋對立隱患
再看深一層,除了學校外,還有一些「預繳費用」的商業式學習活動,如外語學習、健身等,學員要求退款,但提供相關學習服務的供應方則申辯,認為已為服務產品花了不菲的成本,只因疫情而無法進行現場教授,要求他們承擔所有「價值損失」並不公平,雙方爭辯不休,令災疫的社會恢復和重建,埋下群體對立的隱患。
很顯然,當一場自然災難或大規模災疫爆發,無可避免打亂了社會的常態秩序,同時令很多生活行為和商業活動受到破壞,造成大量經濟性「價值」損失。譬如,交了學費而無法上課的「學習損失」、勞動者「被迫」放無薪假或失業導致個入收入的損失等,這些因疫情而消失的巨大價值,整體社會都受損,這些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若大家喋喋不休地爭論,或要求「對家」承受所有價值損失的責任,亦即採用「贏方通吃」的方式,這顯然不是理性的解決辦法。
舉例來說,學生要求學校退回全數學費,意味價值損失的責任要由校方承擔。此舉對學校並不公平,因為校方作為服務的提供者,疫前在課程設計、師資等各方面都已耗費了成本,這些成本已然在帳目上實現,不會因疫情的任何情景變化而一筆勾銷,因此,要校方獨力承擔這些價值損失,的確並不公平。
由此引伸,因災疫而衍生的巨大社會價值損失,這些價值的損失如何分配?問題十分重要,因為只有公眾明白和接受價值損失分配的合理與公平原則,清晰其概念,才能對營造有效抗疫工作、並就疫情受控後所進行的社會恢復,立下群體共識基礎和團結的重建力量。
相互妥協 利用相對優勢補償
再以教育為例,去闡述和分析這個價值損失如何分配的問題。誠然,學生繳交了學費,但學校無法履行在課堂現場授課的事前安排,學員只能通過網上學習,無法在現場與老師互動和提問;也無法跟同學砥礪,以及受惠於校園濃厚的學習氣氛,無可否認有所損失。尤其是報讀了一些學費昂貴的工商管理學碩士課程,學員要求退還學費的聲音很高。然而,校方在課程準備、師資聘用、授課設備等多方面的成本費用,可以一筆抹殺嗎?不可以吧。因此,要求學校單方面承受價值損失的責任,也不是合理的分配辦法。
解決雙方利益交織、而又因利益損失進行重新分配爭議時,唯一的有效方法,是通過相互妥協,各退一步的方式來進行損失分配的計算。從經濟學分工的角度看,其中一方可以通過和利用自身的相對優勢,補償對方損失。
以教育為例,學校的相對優勢在於教學,為了彌補同學的損失,學校除了網上教學外,還可以向同學提供一些關乎學習的額外相關教學服務或產品。譬如在網上組織時事講座,作為對學生所報讀課程的相關知識補充;在網上向學員提供更多學習諮詢服務。
當然,學校在提供這些額外的教與學服務,無疑有額外的成本,但因為學校在這方面有分工的相對優勢,所以在組織和製作這些教育產品或服務時,可以把成本相對降至最低。
同舟共濟 皮之不存毛將附焉
通過這種相互妥協方式,來解決價值損失的分配原則,同時清晰地釋放出一個訊號,即在自然災難或大流行災疫所導致集體和個體的價值損失,其損失分配的原則,不能以爭議的「贏方通吃」方式,亦即由一方獨力承擔,而應該透過相互妥協,損失分擔的形式來處理,大家共度難關。
以飲食業為例,不少店舖要暫時停業,損失不菲,然而,疫情稍為緩和,抗疫政策改為「限聚令」,聚會不能多於四人,即使後來改為八人,但食肆內依然門堪羅雀,光顧的顧客比較疫情前當然不能相提並論,經營者收入大幅減少,甚至出現虧損。
另一方面,在限聚令下,顧客同樣有所損失,例如,用過去的價錢便不能享受到同過去相同的服務,對服務或產品質量良好預期落空,破壞消費情緒。但食肆老闆可以通過另外或額外的服務,譬如更殷勤的服務、更衞生的烹調,來對顧客的價值損失作出補償。顧客亦要明白到,在災疫下,跟災疫前的消費良好預期必然有所損削,不宜以災疫前同一個價錢,而要求完全一樣的服務或享受,不該用爭議「贏方通吃」的方式來解決,這不切實際,而須用「同舟共濟、協調妥協」原則,去進行損失份額的合理配置。
「贏方通吃」添損失 難獨善其身
若以爭議「贏方通吃」的方式辦事,學校向學生退回所有學費,顧客不滿食肆提供的服務而拒不光顧,則學校倒閉,食肆大規模結業,最終是整體社會與經濟的進一步損失,個人置身其中也很難獨善其身。
同樣道理,在僱傭勞資關係上,面對災疫帶來的價值損失,更需要雙方協調應對,因為僱傭勞資關係,比消費者和產品或服務供應者的雙邊關係更為密切,有「皮之不存,毛將附焉」的直接後果。所以,在災疫下,生意萎縮,資方承受資金供應(收入減少)的壓力,勞方則承受勞動「被迫斷供」壓力,即有失去工作崗位之憂,解決問題的方法,最根本也就是把價值損失進行雙方合理的配置與承擔。
譬如,僱主透過要求僱員來放無薪假期以節約成本,減輕資金供應短缺的壓力;而僱員接受放無薪假期而出現的工資減少損失,以保住工作崗位,無疑是損失重行配置的雙邊理性選擇。
眾志成城 疫後社會重建基礎
總而言之,在自然災難或災疫肆虐衍生的集體或個體經濟利益損失,社會成員需要對價值損失的重新配置有一個清晰而合理的認識,明白到以爭議「贏方通吃」的方式,要求由一方承擔,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只會帶來更大的集體性傷害,而需要以「相互妥協、合理分擔」的形式,把價值損失作出合理的分配,攜手共度此艱難時刻,這不僅是解決當下問題的方案,更是為災疫後社會元氣恢復和重建的基礎,注入和諧與團結的力量,眾志成城,有效恢復社會健康。
▲ 食肆受限聚令影響,收入大減,另一方面,顧客用過去的價錢不能享受到同樣的服務,同樣有所損失。(資料圖片)
撰文 : 許佳龍 科大商學院資訊、商業統計及營運學系講座教授、艾禮文家族商學教授
欄名 : 國是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