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
檢討保就業成效 次輪補漏拾遺
發布時間: 2020/09/01
第二輪保就業計劃昨日起接受申請,回顧第一輪保就業計劃,有不少批評的聲音,認為仍有不足之處。一個很短時間內決定和推行的計劃,當然會有不足之處,所以政府原來預算提供六個月的薪金資助,也分為兩期給僱主申請。目的就是檢討第一期成效再作改善。
首輪涉405億 175萬僱員
有些批評,可能是對計劃出現的原意缺乏了解,且混淆了保就業計劃的目的。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共七批)共批出工資補貼405億元,涵蓋近14萬僱主,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超過175萬,這些結果其實又代表甚麼呢?
170萬人大約佔香港勞動人口近五成。而這並不是一個小數目。香港1月失業率為3.4%,那時疫情還沒有開始。
但到了5月份,失業率已升至5.9%。之後6月6.2%,7月份輕微回落至6.1%,整體香港就業的轉壞情況相對放緩,這基於兩大因素:
1)因為今年5、6月疫情相對紓緩,市民外出消費的情況普遍,所以就業情況相對穩定。
2)第一期保就業計劃是在5至8月發放補助,參加計劃的僱主承諾在5至8月不作裁員,這對失業率上升有重要紓緩作用。因為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已涵蓋近五成僱員,那麼就算失業率上升,只會是那些沒有參加計劃的企業。失業率上升速度便會減慢,保就業計劃確有其貢獻的。
有些工會提出,因為有部分僱主扣起保就業計劃的政府補貼,沒有發放予僱員,所以政府應該直接發放津貼予僱員。這種建議其實忘記了保就業的原意。
主動式協助 目標市民+企業
在疫情下,企業要繼續營運會變得困難,因為在經營的成本結構中,有些費用是不能夠減少的:其中租金及僱員薪酬佔比較大。疫情下,某些行業不能夠展開商業活動,又或者商業活動大受限制,如餐飲,零售,旅遊業等,在收入大減下,普遍企業都錄得虧損,如果缺乏流動現金,便有結業的可能,那麼就業職位就會流失。所謂保就業,就是減少這些職位的流失,而這些職位是由私人企業所提供的。
如僱員因疫情失業,他可直接向政府申領失業綜援,而失業綜援就屬於社會福利一種,而這種福利是永久性的。如市民離開職場,又合乎申領失業綜援的條件,政府便要提供失業人士的補助,這個情況是被動的(Passive),目標只是市民。
保就業計劃的構想是從宏觀角度出發,如因疫情令企業不能繼續營運而導致結業,工作崗位的流失會是永久性的,這關乎社會容量(social capacity)。當這些容量因疫情大幅減少,社會除多了一班失業人士外;當疫情紓緩,經濟活動能重新展開,但提供商品及服務的企業因倒閉了不少,便未能滿足市場需求。如企業沒倒閉,當市場回復正常時,經濟活動便能迅速展開。
在城市與城市間的競爭,哪些城市的經濟活動能較快展開,還可能侵佔其他城市的市場,擴大市佔率,所以保留這些社會容量是重要的。從這角度來看,保就業計劃既保障僱員,也保障企業,屬於一個主動式(active)協助,目標是市民+企業。
保就業計劃一共為僱主提供最多六個月的薪金補助,明顯地這是一個短期的計劃,並不屬於長期的社會福利。雖然最高資助額達每位僱員薪金的一半,最多9,000元,但相比單人的綜援,金額已高出很多。如政府沒有協助企業部分薪金支出,相信有不少企業因缺乏流動現金早已經結業,那麼這些崗位便在市場消失。那些離開職場的僱員,如果未能找到工作,最終也可能要申請政府的綜援。相信他們申領綜援的時間不會只是六個月,而會是以年計算。那麼政府最終的開支,可能遠高於支付六個月的薪金補助。
因為疫情來得十分突然,而企業所面對的困難迫在眉睫,任何支援的決定要以快行先。這就是救人如救火,速度勝於一切。
速度勝一切 非長遠社會福利
計劃的執行是以「快」為主要目標,所以未必有充分時間考量各種可能會面對的情況,即是會出現不足的可能。
另外香港的政治情況,亦令到政府推行計劃會遭遇很大阻力,如部分市民十分關注政府擁有個人資料。但當市民去申請補助的話,不可能不提供個人資料,因政府要核實相關資料才能發放補助,以保證公帑運用得宜。那麼有甚麼方法不需要取得大量個人資料又可以很快發放補助呢?
政府要滿足這些條件,補助便要借助企業發放。從過往政府派錢的經驗看,由市民提供個人及銀行戶口資料,經政府審核,再發放相關津貼,所需要的時間常常是以年計的。如津貼由政府直接向個人發放,便出現遠水不能救近火的情況。
強積金戶口核實 撥款更高效
現行保就業計劃方式,是以強積金戶口作為核實方式。因香港的僱主有責任為僱員供強積金,而每個月僱主亦會透過銀行服務向僱員發放薪金,所以僱主只需向政府提供僱員數目及每月向僱員強積金戶口供款的金額,政府就很容易計算出資助數額,而不用取得僱員個人資料。
而因根據規定,僱主要將所收取津貼全數交僱員,所以僱主不能、也不應該從中獲利。其次僱主把津貼當成薪金給予僱員,所沿用的架構,仍是傳統的銀行出糧服務,所以銀行不會收取額外費用,這點與政府獨立發放津貼給個別市民時,銀行會收取每筆轉帳的費用,情況截然不同,從這角度看,是較有效率的。
少數僱主吞津貼 勿全盤否定
當然總有一些僱主會吞併這些津貼,而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也收到了一些投訴,但這些投訴相比於14萬僱主只是一個很小的比例。而違反計劃原意的僱主最終也可能受到政府的懲罰。如99%以上的僱員僱主受惠,只有少於1%的個案有問題,全盤否定計劃的作用似乎有欠公允。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推行,就應該是補漏拾遺,完善相關措施。
至於有人提出可否改為短期失業補助呢?而失業補助的條件,就是要先失業,無論是被裁又或者是自己辭職,而範圍亦屬社會福利。如要實行,便要釐清它與綜援的關係,以及其分工,而且也要核實申請人相關資料。就算市民肯提供個人資料,假如申請人眾多,相關津貼也未必能夠及時發放。這就是短期失業補助的限制。(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 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共批出工資補貼405億元,涵蓋近14萬僱主,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超過175萬。(資料圖片)
撰文 :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
欄名 : 國是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