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界當務之急 是時候改革了
發布時間: 2020/09/05
最近圍繞司法界角色的討論突然熱起來,先有「三權分立」的爭拗,再有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撰文,公開批評同儕自我賦權,令中央失卻信心。更嚴重的是,烈顯倫提出,法院在過去一年,縱容街頭暴力,變相協助創造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本港司法制度是否需要改革,值得深思、檢視。
縱暴派違法達義 毁壞本港法治
法治是香港重要基石,但過去一年多的亂局中,縱暴派以「違法達義」歪理,美化暴力,重創香港百年鍛造的法治精神;而法院對多宗暴亂案的輕判輕放,也有爭議及受到質疑。
烈顯倫點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讓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有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蹂躪,卻沒有受到應有的、應該的、應得的懲罰,因為這些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這實質上變相直接鼓勵「違法達義」。法院這做法不僅僅是包容,而是縱容。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表明,法官和司法人員不只不能夠偏頗,連外界有合理懷疑他們偏頗亦不可。大律師公會於人權大狀戴啟思領導下,立場取態明顯偏向泛民,結果去年出現副主席蔡維邦斷然請辭,再撰文炮轟公會對示威暴力及幕後支持無恥地保持緘默。
截至8月中的數字,警方於反修例相關案件拘捕了9,672人,只有471人已完成司法程序,當中84%或396人須承擔後果。曾有警方消息稱數字屬「及格水平」,但不同陣營有相異解讀。
多宗「黑暴」被判無罪或輕判,令黑暴成風的嚴重罪行,未能收到阻嚇作用。但民主派則認為,不少示威者毋須身陷囹圄,反映警方濫捕。當然,執法和檢控單位也應盡力做好搜證和供詞,才能更有力地把暴徒繩之於法。
回歸後,香港依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惟不少法官,以至法律界,於本地「司法獨立」與中央「全面管治權」之間,普遍仍未找到適切位置自處。
除了三權分立的爭議,中央和不少香港法律界人士,各有各說,另一個同樣潛藏多年的爭議,就是香港是否有違憲審查權,中央一直堅持香港沒有此權,但不少法律界人士卻認為有。
釐清憲制秩序 做好一國兩制
烈顯倫就指出,香港兩名高等法院法官去年11月就《禁蒙面法》裁決時,認定緊急法牴觸回歸後建立的「憲制秩序」,無異自我賦權至全國人大的高度,是沒法好好掌握一國兩制。
法治是香港重要基石,要成功落實一國兩制,需要磨合,司法制度所出現的矛盾與爭論,對香港社會未來發展,有極為重要的影響。如何釐清憲制秩序丶怎樣作出改革,正是時候作出深思。相關人士及社會各界,也應積極發表意見,檢視問題所在,提出有益丶有建設性的建議,讓香港有機會,在付出沉重代價的大亂之後,闖出新天地!
責任編輯:黃鑠安
欄名 : 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