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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守護兒童政策」 減虐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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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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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所特殊學校發生懷疑虐待兒童事件,再次喚起社會對保護兒童,特別是服務兒童機構營運及管理上的關注。香港救助兒童會強調,虐待兒童是不可容忍的罪行,需要即時呈報、制止和預防。

完善舉報機制 亦須及早識別個案

在近年連串虐待兒童事件發生後,社會的討論主要集中在盡快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機制立法。透過法律約束或限制某些危害兒童的行為固然非常重要,但保護兒童是社會每一位成年人的共同責任,因此除了完善舉報和處理虐兒個案的機制外,預防和及早識別高風險個案亦同樣重要。

家長及社會對服務兒童的機構寄予信任,因此機構應肩負責任,竭力保護兒童的安全。本會建議兒童相關機構訂立「守護兒童政策」,透過訂立健全的準則與程序,確保機構採取合理措施,有效預防、識別及恰當應對有關兒童安全的問題,避免兒童遭受傷害,而相關措施需涵蓋訂立機制、員工培訓及定期監察3大範疇。

3大範疇措施 應對兒童安全問題

訂立機制方面,機構需要設有專責員工或團隊,以確保「守護兒童政策」在營運及管理層面上實行。機構應訂立清晰指引,包括在提供服務時採取必要措施,以降低兒童安全的風險,以及在出現懷疑個案時須遵循的通報機制。

員工培訓方面,建議相關機構向所有接觸兒童的人員,包括職員及義工,設定明確的界綫和期望,使每個人在保護兒童方面有清晰的角色和責任。機構應加強對前綫人員的培訓,建立兒童友善的機構文化,學習以專業及恰當的方式與兒童互動,並提高對懷疑虐兒事件的警覺。此外,建立以兒童安全為本的招聘程序,充分了解應徵者的工作紀錄和對兒童的態度,亦有助減低對兒童構成潛在風險。

在監察層面上,建議相關機構定期為服務和活動進行風險評估,並從兒童安全的角度計劃和執行項目;並設立監察制度,包括定期審查閉路電視錄像、審查政策執行狀況,對員工進行績效評估等。兒童相關機構亦可定期向家長及社會公眾分享機構在保護兒童方面所採取的措施,以提升透明度。

盡管在連串虐兒個案發生後,社會關注度增加,但目前社會普遍仍然缺乏及時通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意識,員工擔心舉報後會對學校或機構造成不良影響,形成不鼓勵舉報的文化,不利於及時察覺並制止虐兒事件發生。作為提供兒童服務、關注兒童福祉和權利的機構,我們鼓勵業界主動建立一套確保機構能保障兒童安全的政策,提高社會信心,共同推動虐兒零容忍的社會文化。

保護兒童是社會的共同責任,除了完善舉報和處理虐兒個案機制外,預防和及早識別高風險個案亦同樣重要。(資料圖片)

撰文 : 司徒恩 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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