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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家隊」 須增進議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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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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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日前揭曉,36人成功當選,當中有現任15位人大代表連任成功、有6位現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轉跑道」,還有3位現任立法會議員,未來5年,他們將代表香港特區的中國公民,步入參與國家事務的政治舞台。隨着新一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塵埃落定,相信新一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的名單也很快會公布。

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一樣,擁有參與國家事務的權利,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代表港人參與國家事務,被稱為「國家隊」成員。

「國家隊」須有「國家隊」的大視野、大格局、大擔當、大境界,從國家層面審視一域之發展,以一域之經驗貢獻國家大局,作為來自香港這樣一個高度發達地區的代表、委員,應該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提供「含金量」更高的建議意見。如何使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的履職能力井然有序、口碑載道,令中央滿意、使市民稱頌,是「國家隊」代表、委員的當務之急。

「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是一句空話,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決定了「香港智慧」十分重要,是「國家所需」。當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不同於藝人獲「天王」、「天后」,亦不同於體育明星摘金牌,把會場當成秀場,把當選當成獲獎,完全有失水準!當選意味着擁有了代議國是的資格,議政能力如何,大考才剛剛開始,「國家隊」代表、委員不應碌碌無為,而應發揮好自己的應有作用。

人大政協任重 若素質差難擔大任

「國家隊」代表、委員的作用有多重要?應從全國人大、人民政協的地位來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第5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這些條款明確了全國人大代表的憲制地位。

在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曾作為臨時最高國家權力機關,1954年後,隨着人大制度的建立,人民政協及其全國委員會,在憲法地位上已與國家權力的產生、行使均無直接關係,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寫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綫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後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鬥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段話明確了人民政協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基礎,《基本法》第2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明確了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之憲制權利。

全國人大、人民政協的地位如此重要,意味着相關代表、委員的責任重大;如果素質欠佳,則難以擔當大任。

參與國家事務 維護國安有責

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如何發揮作用?在香港,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對香港事務發揮的作用太少;另一種觀點是:對香港事務干涉得太多。如何看待其中的是非曲折?須從一國兩制的制度特徵來釐清認識。

首先,「國家隊」代表、委員並無直接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職責。《基本法》明確了香港「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別行政區向中央總負責」的制度形式,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的職責,是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而不是參與香港事務管理。

其次,「國家隊」代表、委員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國安法》第三條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這是針對所有香港居民而言的,當然包括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且國家利益高於香港的高度自治,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應比普通居民更有覺悟、更有作為,不能認為是「對香港內部事務干涉過多」。

除了以上兩種情形之外,還必須看到另外兩種情形:第一,有些「國家隊」代表、委員擁有多重身份,有的是社團領袖、有的是行業翹楚、有的是立法會議員,他們有時候發聲,並非代表「國家隊」,要看涉及甚麼事情、在甚麼場合、針對甚麼情況而言;第二,代表和委員之間又有區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由選舉產生,有履行法定權力的職責,言行較為謹慎,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以特邀形式產生,具有「民間」性,也就具有超脫性,以政協委員身份對香港事務發表看法,並不影響《基本法》下的自治權。

發揮作用 符合中央市民要求

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的作用發揮得如何呢?客觀地說,尚不能一概而論,極大多數代表、委員是稱職的,但應當看到,距「國家」的標準還有距離。有個別代表、委員對國家發展大局了解不多、理解不深,卻很喜歡充當中央「代言人」,發表不合適的言論;有的不接地氣,提出的建議脫離世情、國情、港情,憑空想像,不着邊際;有的視野不寬,對世界日新月異的變化缺乏認知,提出的建議毫無前瞻性可言;有的站位不高,不能從「國家隊」的要求來立標準、提能力;有的考慮自己的專業、行業、界別,甚至自己的企業多,從國家層面考慮問題少,「共議國是」能力明顯不足;有的認識膚淺,所謂的「建言獻策」質量不高,卻自以為是,四處炫耀……凡此種種,都沒有發揮好「國家隊」應有的作用。

中央的要求高了、市民的期望大了,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要發揮好作用,須苦練一番內功,提升自身素質。那種心情浮躁、整天熱衷於到處趕場子的人,那種缺乏調查研究務實作風、「滿口跑火車」的人,那種把職責當成榮耀、把榮耀當成社交「敲門磚」的人,那種以應付「小學考試」的心態去參加「國家考試」的人,都應反躬自問:能履行好職責嗎?

「雙向發力」 助提升兩地治理能力

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要發揮好作用,還須「雙向發力」:一是以「香港經驗」、「香港智慧」,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二是向中央反映「香港所需」、「香港之困」,助力香港治理能力的提升。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談及「愛國者治港」時,闡述了「五個善於」和「五有」的標準,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不妨借鑑這個標準,各自找差距、強弱項、補短板,增強履職能力,萬萬不可蹉跎歲月。

目前新冠疫情的陰霾已經消散,世界在變、中國在變、香港在變,變化意味着機遇,港區「國家隊」代表、委員的作用,還有放大的廣闊空間,須把握,再努力!

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並應比普通市民更有覺悟、更有作為。(中通社資料圖片)

撰文 : 屠海鳴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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