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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抗爭做護身符 法治天秤怎平衡?
發布時間: 2017/03/02
最近風頭最勁的恐怕當屬香港的法官們,幾項判決均在社會引起熱烈討論,我作為無任何專業法律背景的一介平民,無任何理據和權利作出評判,僅憑個人感受做小小的分享。
無理取鬧者橫行 警察難執法
在香港生活快15年,早些年,因為屬於弱勢群體,從來都是在有困難時找警察,也多次和警察等紀律部隊有近距離接觸,均有良好體驗,並得到幫助,就服務態度和解決問題能力來說,100分太誇,但90分總是有的。所以屋企和辦公室每季付差餉費,我都覺得錢交的值得。
法治是香港社會最重要的核心價值,這其中不僅裁決法律的法官神聖不可侵犯,作為執法者的警察,亦都需要權威和敬畏以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當然,在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一定沒有絕對的無一絲一毫偏差的公平。當民眾弱勢的時候,執法者作為特權階層,要受到嚴格的規管和監督。但當無理取鬧耍無賴者橫行,把弱勢身份當做護身符,執法者連基本責任都無法履行時,法治的天秤又該如何作出平衡才能維護社會整體的利益呢?
違規違法理直氣壯 不可思議
去年我有次開車經過尖沙咀,一不留神,壓在交通燈前的黃色交叉綫區域,旁邊立刻走出兩名警察,讓我靠邊接受處罰,一同被盤查的還有輛出租車,正當我認錯伏法時,那邊的出租車司機對警察破口大罵叫囂起來,處理我的警察過去支援,但出租車司機仍肆無忌憚,並聲言要投訴警察並「戰鬥到底」。看到如此理直氣壯的反應,同為違規違法之人,我覺得簡直不可思議。如果發生在美國,這名出租車司機的下場恐怕不可想像。
還有一次,我們在高檔酒店舉辦活動,有一名女性擾攘會場,並耍賴不走欲食霸王餐,主辦機構和酒店的工作人員怎麼勸阻都無法請對方離開。警察到場後,對方亦惡人先告狀大放厥詞,仍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眾目睽睽下,警察對此人亦無可奈何,不能採取任何行動,只是隔開對方做筆錄。大家如哄騙孩童一般,輪番上陣勸導,對方鬧夠了,也看無甚好處可佔,才倖然離去。
近兩年,看到和經歷到香港社會的一些混亂局面,與其說是市民「抗爭」,現場卻更像一場鬧劇,表演者自然不亦樂乎,但拉上警察陪玩,似乎過分了一些。警察作為法治的執行者,雖然身上帶着各類「嚇唬人」的道具,但實際上一些已經失去阻嚇的作用,法治的天秤已產生傾斜。警察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有異議。但在今日之香港,一味怪罪和責難警察,卻不嚴懲那些喊着自由民主口號卻發洩私憤破壞社會的偽鬥士,公平和正義又何在呢?
撰文 : 耿春亞
欄名 : 新香港人